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达标评估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语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整体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达标评估相关工作;县语委办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指导,确保我县达标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广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涉及面很广,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形成强大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氛围,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要有计划地对达标评估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既要注重正面宣传,也要对存在问题予以及时、适当的曝光。三要突出重点。达标评估工作千头万绪,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到主次分明、脉络清晰;要把重心放在长效机制的建立上,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全社会自觉、自发的行动。四要加强督查。做好达标评估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语委办要全面加强督查,严格依据评估标准,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涉及部门、单位及检查评估项目,仔细查、反复查、多层次查、多形式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及时总结交流各部门的先进做法,共同做好达标评估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评估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志们,推动语言文字向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绿色崛起、转型升级服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进一步提高我县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必然要求。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地做好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各项工作,确保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为构建和谐景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