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位。教学院长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是事故处置的具体责任人。四、应急措施1.预先防范。(1)控制存量:对危险的药品,采取少量多次采购。存放量控制在1-2年。(2)安全存放:将危险品集中存放在不易燃烧、便于转移的地方;危险品易互相影响的(如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应分开存放;过期、不用的药品交有关部门集中处理。2.发生爆炸,失火事故,请参照《四川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处置应急预案执行。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必要时立即将其送入医院就医。(2)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威胁人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对中毒者采取急救措施,并拔打120送医院救治。4.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预案(1)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和实验区,及时进行人员疏散。(2)对明确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进行封存和销毁。(3)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4)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报告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六、注意事项1.当发生化学危险品、火灾等事故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报警,同时迅速上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2882478,2883001。2.发生事故后注意保护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3.本预案由各学院(所、中心)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