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财务部门会签;(三)指挥长核准,若属政府专控商品范围的固定资产,严格按规定标准与审批程序执行。第二十六条指挥部财务部门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做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按年限折旧法计提折旧,设置固定资产台帐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各种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各种通、专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发现盘亏损失应即时写出分析报告,报指挥部领导研究处理,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责任人酌价赔偿。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指挥部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违反法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指挥部财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使用公路建设资金的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承包人资金运用状况的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5策及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财务人员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指挥部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检查;(三)对重大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等其它支出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四)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五)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与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在执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