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在中队职权范围内的,由中队长审批。超出中队职权范围的,报大队领导审批。(4)主办执法人员要对所承办的案件负责,中队领导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准确后,督促案件主办执法人员整理案件归档。4、案件主办执法人员在查处案件中,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9到证据收集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依据充分,杜绝办假案、错案。5、案件主办执法人员要有灵活的政治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对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应及时向中队汇报,并逐级通报情况。6、协办执法人员对大队、中队指定的协查工作不得拒绝。(七)复杂案件合议制度1、复杂案件的合议应本着“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合议委员会对案件的查处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复杂案件是指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严重、涉及人员众多、影响范围广及拒绝接收检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或暴力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检查的案件。3、合议委员会由:大队长、大队书记、中队长和案件主办执法人员组成。4、合议委员会对案件的合议程序:(1)听取主办执法人员的汇报;(2)向主办执法人员提出询问。(3)进行讨论和研究。(4)对案件的处理进行研究。(5)决定合议结果。5、合议委员会会议由大队领导主持,会议不定期召开,遇有紧急情况或人员不全时,可事先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形成决定。6、下列复杂案件由主办执法人员提出,所在中队长核准后,报合议委员会合议:(1)处罚数额超过职权范围内的;(2)影响较大或案件复杂的;(3)隐瞒或瞒报疫情的。7、合议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凡与案件当事人有直接或厉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8、合议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当事人通报案件合议的结果,对案件的合议过程进行保密。(八)案件办理时限制度1、当场处罚(1)当场处罚的案卷必须在现场结案,结案后向大队备案。(2)当场收缴的罚款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财务人员。2、立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