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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填写)□属于我市禁止类或淘汰类产业租金水平:(元/平方米·月)厂房、店铺空置率:%(包含商业、工业用地的填写)建设情况建筑物现状使用功能:□D级危房: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更新请求更新目标1.用地功能:2.产业发展方向:(更新为工业用地的填写)拟建建筑面积拟建总建筑面积2:㎡,具体包括:工业:㎡;办公:㎡;其他:,㎡;其他:,㎡。商业:㎡;居住:㎡;开发强度申请容积率()=拟建总建筑面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更新方式□业主自改□合作改造□政府主导更新意愿□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人同意申报更新,占权利人总数量的%;同意申报权利人占有的建筑物面积为㎡,占总建筑面积的%。□更新单元涉及多地块的,同意申报更新的用地共块,占总用地面积的%。□属城中村申报的,会议表决同意申报。申报人承诺:1.承诺可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为㎡,占拆迁范围面积的%。其中,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须落实的:□独立占地的基础设施:项,用地㎡;□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用地㎡;□独立占地的政府公益性项目:项,用地㎡。以上总占地面积为㎡,占拆迁范围面积的%。2.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报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申报单位(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申报时间:填表说明:表格内涉及选择项的,须在符合项的“□”上划“√”。1)法定图则已覆盖区域以法定图则为依据,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以分区组团规划为依据。2)拟建总建筑面积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其中,拟建设居住建筑中包含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拟建居住建筑面积为包含政府保障性住房后的建筑面积。3)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后,实际将用于商业房地产建设开发的用地面积。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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