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和措施;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及时整改闭合,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并回复;Р3.工程质量达到有效控制,已完工程合格率100%,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Р30Р省交通集团、省南粤交通、有关地市交通局(委)等项目上级单位对建设项目考核、示范项目(标段)考核时采用以下标准:Р1.质量控制管理Р(1)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责任未落实到人;未建立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Р(2)未执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和措施,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3分;Р(3)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或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最多扣3分;Р(4)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没有整改闭合,每项次扣1分,最多扣3分;Р(5)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并回复,每项次扣2分,最多扣4分;Р(6)发生一般质量事故,一次扣2分;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一次扣3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30分(项目直接列入“差”等)。Р2.实体工程质量考核。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工程的关键质量指标(质量检评标准中带△的检查项目)进行抽检,按所抽检工程总体合格率扣分,合格率≥93%不扣分, 90%≤合格率<93%的扣3~1分,85%≤合格率<90%的扣5分,80%≤合格率<85%的扣8分,合格率<80%的扣10分。Р其他:Р1.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加分:省质监站综合检查中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工程合格率达93%以上的项目可加2分,合格率达95%以上的项目可加3分,本项总得分不超过30分。Р2.省质监站可依据质量综合检查结果等进行扣分(按0.3的系数折减)。Р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五赛五比”活动考核指标(建设项目考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