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始记录;⑽、办理驻地高监交办的其它工作。11、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⑴、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会同道路、结构、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商人放线、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隧道和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⑵、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需要在图上标明;⑶、不断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⑷、审查承包人的检查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认,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⑸、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⑹、协助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检查中期支付申请;⑺、定期监督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⑻、办理驻地高监交办的其他工作。12、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⑴、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负责驻地办所辖各合同段所有的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与道路、结构、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除必须对驻地高监负责外,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还必须服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安排和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⑵、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开展试验,经常跟踪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过程;⑶、负责驻地办试验的管理工作和驻地办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将试验检测数据、意见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⑷、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机械的调校和运转,检查其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⑸、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⑹、负责管理承包人和本办的所有试验工作,并分别建立试验档案;⑺、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高监签字后上报中心试验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