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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招工难的现状调查报告(精简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企业,对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都要按照《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遵守的要遵守,该到位的要到位。同时,相关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会责任,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执法,保障民工合法权益。Р 4、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体功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科学制订好用工和培训计划,通过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的办法,自我培养一批熟悉企业生产运作的熟练工。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新手培训车间,新手在培训期间由企业发给保底工资或最低保障工资,务工三个月后再由政府再对其进行一定的就业培训补贴。二是校企联合培训。一方面依托职业技校的师资和教学设备,为企业开设员工夜间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劳动技能、文化素质和道德素养;另一方面依托企业的生产场所,建立职业技校学生实践实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企业用工提供高素质的后备劳动力。要根据我县的工业主导产业调整职业技校的专业设置,把全县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招生范围,每年至少可为企业培养800-1000名产业技术工人。同时要完善对职业技校的考评考核机制,把毕业生在县内工业园的就业率和企业对毕业生的评价列入考核内容。三是用工“订单”培训。与一些劳动力资源储备丰富的地区进行用工培训合作,由企业“买单”,委托当地培训机构搞“定单式”培训,也可联合办班培训,多途径、多渠道搞好就业技能培训。Р 5、切实转变招商引资方式。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劳动力的供给远远跟不上企业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引进技术密集型或非劳动密集型企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招工难”问题。在转化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对进园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给予引导和适当控制,对于单纯靠廉价劳动力来进行生产的企业,要指导其限期改正;对技术密集型企业要从政策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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