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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维修工作手册:5120加放燃油工作程序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供。Р4)Р指定1-2名维修人员在加/抽油过程中按“飞机加/放燃油安全要求”进行现场安全监督。Р4.4Р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具有放行资格的技术员通知航油公司加/抽油人员开始加/抽油。Р4.5Р加/抽油完毕,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人员完成以下工作:Р1)Р检查加入飞机油箱内的油量和飞机油箱盖、蒙皮盖与部件是否盖好;Р2)Р对油料公司加/抽油人填写的加油/抽油单一一进行复核,包括日期、飞机号、加油时间及加油量等要素填写是否准确,核实无误后在加/抽油单上注明维修工作的项目并签字,若为抽油还应注明抽油字样。若发现不规范情况,应及时提出要求对方予以更正,对方更正后方可签收。Р3)Р签收加油/抽油单后,撕下“收油人联”。Р4)Р在各基地完成的加/抽油工作,应在当天将加油/抽油单“收油人联”交MCC(航线维修)或工卡站(机库维修),并履行交接手续,MCC或工卡站保存交接记录。在分基地完成的加/抽油工作,应在РРРР飞机维修工作手册 5120Р飞机维修工作手册 РРР修订日期:04/12/30 页码:5120-3Р修订次数:1РРРР3日内将加油/抽油单“收油人联”交执管MCC。Р5)Р因某个维修项目需要实施了加油/抽油(包括倒油)工作,当完成该维修项目后,如各油箱油量较加油/抽油/倒油前发生了明显变化,应及时(不迟于放行前2小时)将各油箱燃油量通知MCC,由MCC通知签派中心。Р注:如预计完成该维修项目后距放行飞机已不足2小时,可在加油/抽油/倒油前先向签派中心通报估计的各油箱油量变化信息。Р4.6РMCC或工卡站将加油/抽油单“收油人联”3日内传递到PPC成本控制员,并履行交接手续。成本控制整理登记后,每周四以公司文件传递的方式转交给计财部航油核算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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