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公司职员每月工资1500 元,该公司采取平时发放工资,年终根据业绩实行嘉奖的薪酬管理办法。假设该职工年终当年(12 月份)取得奖金6000 元,则该职工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6000)- 2000]×20%- 375=725 元。如果该公司将年终奖按每月500 元随工资一起发放,该职工每月的工资为2000 元,则全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РР利用职工福利筹划。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 Р利用费用扣除标准差异。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2000 元,劳务所得单次收入超过4000 元为20%的费用扣除。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因而对其进行税收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Р例,李先生2006 年2 月从A 公司取得工资、薪金1000 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李先生同月在B 公司找了一份兼职,取得收入5000 元。如果李先生与B 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A 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从B 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5000×(1- 20%)×20%=800元,则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 元;如果李先生与B 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00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