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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企业与国内企业内部控制比较分析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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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职能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Р 2、政府的监督。我国政府对企业内部控制监管的法规、制度还相当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明确,但缺乏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和检查等监管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对内部控制监管的企业范围还比较窄。这种状况致使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形同虚设。 Р 4、社会的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管形式。社会监管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但由于其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情况时常出现,其具体表现在:一是各种监管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再加上分散管理,缺乏横向信息沟通,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二是各种监管不能按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主要目的,只顾收费,全然不顾监督效果,监督弱化问题严重;三是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使社会监督的作用远远没能发挥出来。目前我国刚刚改制完成的会计事务所,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所以,在执业过程中,效益往往被放在首要的位置,在不出现大的问题的情况下,从业的注册会计师往往迎合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出具审计报告,普遍存在着消极监管的现象。由于以上现象的客观存在,就大大降低了社会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 РР 参考文献: Р [1]财政部.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6月28日发布 Р [2]COSO. 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1992 Р [3]( 美)斯科特?格林.萨班斯法案内控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Р [4]蔡柏良.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经济学家》2004.9 Р [5]COSO.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技术.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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