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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全市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材料(精简篇)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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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干教工作中,全市政法机关将按照市干教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通过继续深化干教工作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拓展培训方法和丰富培训内容等途径,推动全市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发展。一是继续深化干教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根据干教工作的发展需求,对教育培训管理、教育培训载体和方法、考核激励机制等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干教工作机制体制更加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二是继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始终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政法干部,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理论、十七大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培训内容,切实政法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三是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结合政法部门岗位实际,按需施教,注重质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训用结合,学以致用,增强培训效果。四是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紧紧围绕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突出以夯实知识基础、提升业务技能为重点,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重点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五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手段。积极拓展思维,采取老师讲授、小组研讨、角色模拟、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和参观考察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开展特色培训。六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学质量。适时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或政法系统内曾办理过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的行业模范来现场授课;充分利用省内外名校名师资源优势,依托高校,采取合作办班的方式,把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分期分批送到高校进行短期强化培训或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在全市政法系统内遴选一批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务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的政法干部担任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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