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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简篇)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化整为零越权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和已申报但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未批先发采伐证的现象。自评2.5分。 23.山林纠纷调处率。全年调处终结纠纷8宗,调处率53.3%;全年没有出现重大越级到省集体上访。自评1.5分。(三)林业发展保障机制(自评14.7分) 24.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率。项目资金管理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确保专款专用。2016年全市中央和省级资金支出2025.93万元,资金使用率80.35%。自评3分。 25.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率。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620.11万元,发放率85.5%。自评1.7分。 26.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大力开展天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保持林区秩序稳定,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1宗,案件查处率97.3%。全年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做到了行政处罚整体上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没有因行政处罚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案件统计及时准确。自评2分。 27.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强化森林火灾案的查处,2016年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依法查处,案件查处率100%。自评2分。 28. 两站一所标准化建设完成率。基层林业管理部门分类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全市20个基层林业工作站和2个木材检查站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完成率100%。自评2分。 29.护林员配备率。我市按要求配备了专职及兼职护林员名,护林员配备率100%。自评2分。 30.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达标率。市森林消防大队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的股级单位,人员编制5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核定专职扑火队员45人,并由财政核定服务经费,各镇(街)也按要求配备了森林消防队伍。自评2分。综上所述,2016年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自评得分为9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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