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火提供了队伍保障。二是充实完善县直、乡(镇)直机关应急扑火队,村级义务扑火队等。全县共有县直机关应急扑火队18支314人,半专业扑火队9支150人,乡(镇)直机关应急扑火队支36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119支2375人。各基层扑火队基本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安全、科学、高效扑灭森林火灾。三是增设季节性巡山护林员,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全县共有护林员1040名,其中专职护林员258名,兼职护林员782名,高火险期各村还指派村民小组长承担义务护林员责任,全县达到平均2890亩林地配1名护林员,重点林区1800亩林地配1名护林员的标准。Р3.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县政府在总结过去几年扑火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重新修订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和林场依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有章可循,各项应急措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Р4.加强防扑火物资储备。针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防扑火物资储备,投入资金,购置物资,应对高森林火险形势。县级物资储备有20个品种,约38万元,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储备约5万多元,乡(镇)扑火物资储备约3.5万元。为有效扑灭森林火灾提供了物质保障。Р5.科学处置森林火情。我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靠前指挥的原则和三不打的安全要求,统一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发现火情归口上报,迅速出击,县乡政府、林业部门领导深入火场一线,科学决策,投入重兵,靠前指挥,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火灾损失。Р回顾2016年春防工作,面对间歇连旱的森林高火险形势,全县各族人民、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各项考核评分标准,我县自评分为96.5分,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