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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议付单证的留存4操作制度4.1要求贸易部门在出货前一个月提供合同、信用证(如是其他付款方式,则提供客户要求和银行资料)及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书4.2客户开立信用证,收到银行到证通后,单证议付操作员必须到通知行取证,并作好到证登记。4.3单证员及时根据合同、形式发票对信用证进行核对分析,列出不符合项及软条款项目,反馈给国际贸易部门和生产部门4.4生产制造部门与国际贸易部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中规定的出货条件,确认是否对出货前一系列工作计划的安排作适当调整4.5单证员必须在货物出运前一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条款审核出口单证,并作好单证审核记录,同时根据信用证规定,做好其他单证的准备工作4.6货物出运后,单证员应督促单证操作员取得海运单据及各类议付单证4.7单证备齐后,单证员应重新进行审核,严格根据“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4.8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和有效期限内,单证员应及时将规定提交的单证交到议付行进行议付,并请银行在议付登记本上作好相应的单证交接手续。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担保时,汇报主管出具担保书4.9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单证员要向业务员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4.10在T/T结汇方式下,单证员一定要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国外客户或业务员4.11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扣款或减价要求时,必须取得销售副总以上的批准方可放单。4.12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出口专用发票。银行审核单证无误后,将单证寄往付款行4.13单证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至收汇或单据安全到达对方面的手中。4.14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付款;4.15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税工作,退回的核销单在收汇后及时到外管核销5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工作中不断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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