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Р1、组织救援急需的资金调用;Р2、组织直接支持部门人员参加事故现场救援行动;Р3、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质;Р4、组织人员安抚受伤害人员家属;Р5、组织人员负责处理事故应急救援所涉及到的法律事务;Р6、有序组织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维持好媒体正常采访秩序,避免引起现场应急的次生混乱。Р3.4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组长产生办法及其职责Р3.4.1总指挥产生办法Р1、住建局局长为总指挥第一人选;Р2、住建局局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到岗履责,分管建设工程安全业务副局长则自动替任总指挥;Р3、住建局局长及其分管建设工程安全业务副局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到岗履责,则由局长委托的局领导替任总指挥;Р4、因特别原因局领导均不能到岗的,则由住建局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暂时替任总指挥,直至局领导到岗。Р3.4.2事故现场指挥小组组长Р1、住建局分管建设工程安全业务副局长为第一人选;Р2、住建局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二人选;Р3、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技设计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管理科、房地产业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站等负责人为第三人选,具体由总指挥即时指定;Р3.4.3技术支持专家组组长Р1、住建局总工程师为第一人选;Р2、住建局科技设计科、城乡建设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负责人构成替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根据3.1条公布,由总指挥即时指定;Р3.4.4后勤支持保障小组组长Р1、住建局分管局办公业务的副局长为第一人选;Р2、住建局党组纪检组长为第二人选;Р3、第三人选由住建局负责人或总指挥即时确定。Р3.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职责Р1、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作出应急救援启动指令;Р2、组织指挥各小组及直接支持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进行救援工作;Р3、对救援过程中小组议定的事项作出最终决策;Р4、决定应急响应是否应该扩大;Р5、审定对外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