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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 …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到人员、设施、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和龙头作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滞后,低水平建设,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功能正常发挥。此外,由于目前我省市县二级综合医院规模相对较小,能力不高无法形成有效的分级医疗制度,以及群众就医观念等因素影响,许多本应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涌入城市三级医院就诊,导致城市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而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Р(四)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近年来,我省积极扶持发展社会力量办医,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全省现有20所民营医院。但总体看,我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还比较少。民营医院存在低水平重复设置,规模小,功能不全,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Р 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Р (一)公平性原则。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从当地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Р (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原则上2015年前新增的医疗机构由社会资本举办。局部服从全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诱导以趋利为目的、争夺病人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的发生。Р (三)可及性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的规划、确定要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服务。Р (四)分级医疗原则。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城市医院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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