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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有机衔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授予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十二)执业注册。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应当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地点,可不限执业范围。培训期间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培训期间,可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医师执业证书应当注明类别,可不限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二十三)岗位聘用。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优先考虑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到2020年,取得合格证书作为个体行医的必备条件。(二十四)供需均衡。加强部门协同,统筹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生招生规模,建立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数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容量与临床医师岗位需求量均衡的机制。(二十五)帮扶基层。促进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全面稳步发展,省直医疗机构在师资队伍建设、基地建设、培训名额等方面给予市、县医疗机构帮扶。年度招收计划要有一定比例的培训名额用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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