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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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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书参考模板项目名称:项目开工时间:项目所属行业:项目地址:北海市(县、区)[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名称]、北海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维护施工工人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相关要求,就XX工程项目根治欠薪工作承诺如下:一、建设单位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不进行违法发包、指定分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施工。二、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规范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全过程结算。严格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等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制度。三、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于每月约定时间将上月工资性工程款(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九、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齐全)。十、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十一、主动接受、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欠薪投诉举报、信访、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调查处置。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建筑市场“黑名单”等管理政策开展的对欠薪失信行为的监管和联合惩戒。十二、本责任书一式六份,北海市(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单位:2019年月日(此页无正文)公开方式:不公开抄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陈维北海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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