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校车驾驶许可证明表填报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1寸照片)文化程度民族健康状况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住址联系电话申请证明人申请人:年月日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经审查:该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学校所在区县交警大队审查意见经系统查询:该申请人的驾驶经历、年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交通事故记录均符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该表格由学校所在地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发放。2、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后,首先至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查;3、经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后后,申请人向学校所在地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交表格;4、经区县交警大队审查合格后,车管所通知申请人办理签章业务。5、该表格一式四份,分别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各保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