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进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罚的依据。 点评到位,认识深刻的,根据质控管理人员的报告,可根据《东港区 РР人民医院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降低一级或二级处理。Р参加点评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政策,点评结束后对点评内容不得 向第三方泄露或发表不正当言论。凡发现泄露者或发表不正当言论 者,根据给医院造成的名誉或经济损失,轻者下岗学习半年,重者给 予当事者医院损失的2倍罚款,下岗学习1年,职称降低一级聘用, 2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Р质量点评施行回避制度。纠纷投诉方家属、近亲属的或者与纠纷 投诉方有相关利益的不得参加质量点评。Р(六)新技术及重大、疑难、危重抢救成功病例评选制度。为鼓 励医务人员勇于负责,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提高医院的急诊、 急救和抢救能力,提升医院的档次和声誉,降低各种疾病和突发事件 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施行东港区人民医院《新技术及重大、疑 难、危重抢救成功病例评选制度》,申报、评选及奖励标准参见东港 区人民医院2009年10月《医疗质量管理文件汇编》93页《新技术 及疑难、危重抢救成功病例评选制度》。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三等奖3个,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励。达不到相 应条件和数量的,相应奖项可空缺。Р(七)优秀病历评选奖励制度。每年10月份,各科室挑选本科 室当年度10份优秀病历,参加病历展评,由质控管理人员评选优秀 病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10个,分 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评选过程发现乙级 病历的,每份给予所呈送科室1000元罚款。Р(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前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的,执 行本文件。施行电子病历后,根据《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进行相应调 РР整和补充。本规定由东港区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Рxxx人民医院Р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