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员身体过硬,做到无体检责任退兵;学历审核环节有没有按照政审组负责,加强对文凭验证,保证兵员文化素质的要求。(四)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及XX县直各有关部门在征接兵过程中有没有向应征青年家属打招呼、批条子、接受吃请、收受礼物、搞权钱交易、把不符合条件的青年批准入伍等违纪违规行为。四、Р监督检查时间自征兵工作开始,至征兵工作结束,全程参与监督。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洁征兵是确保征兵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督查工作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洁征兵的重要意义,把廉洁征兵工作,作为检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志,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声誉、人民军队形象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督查措施,坚决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防止和克服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严肃纪律,从严重惩违纪违法行为。对督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及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征兵工作的纪律规定,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情节严重构成违纪;采取不正当手段,异地办理入伍手续、将非农业人口以农业人口指标征集;利用征兵之机,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和亲友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索取贿赂,索取钱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应征青年或家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征兵工作期间不设立举报信箱、不公布举报电话,或对部属、亲属利用征兵之机搞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隐情不报、搞大事化小;由于政审、体检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导致出现责任退兵等情况。(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督查工作情况。在整个征兵工作结束后,要将整个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