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纳入年度目标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村支两委和组干部,要在尊重民族民风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村规民约,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性,有效实施自我管理。(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部门要整合资源,确保四在农家建设中的美在农家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由县委、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监督;在县财政开设帮建资金专户,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中,补助性项目资金严格标准验收,由县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方能对现补助资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或议标程序,方可开展建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完善保存,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三下乡、五进家园等活动,充分发挥板报、专栏、大喇叭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宣传发动,使美在农家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目标任务以及具体措施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以群众自愿为原则,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全面推进美在农家建设各项工作。(五)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美在农家建设纳入到党委、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按照双考双评双挂钩的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动态跟踪考核,形成高密度检查、高强度督办、高效率推进、高标准建设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加强调度,通过强化督查,及时掌握美在农家各项建设工作进度、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分析指导,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建设工作得到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