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示范点原则上不少于20户(2016年XX县小康房集中建设示范点为:XX县文阁乡海坝村、XX县猫场镇五丫村)。农村居民自建房屋按小康房建设要求审批。Р二、重点工作Р(一)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小康房建设实施方案与进度计划,强力推进小康房建设工作。Р(二)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分配的任务,及时将小康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Р及农户,尽快组织实施。Р(三)加大技术指导。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村居村貌、风土人情、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指导帮助农民建设美观、实用、建筑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小康房,逐步实现农村住宅向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Р(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小康房建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范畴,重点加强对房屋建设地基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引导农民在小康房建设中充分利用当地建筑材料,提升小康房和农村住宅的节能环保水平。Р(五)广泛宣传发动。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小康房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Р(六)强化人员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本地农村建筑工匠进行相关建房知识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青年多掌握一项谋生技能,培育乡土人的同时,更多更广地普及建房质量安全知识,为小康房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变少数人的参与为多数人的参与。同时加强乡镇干部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小康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管理水平。Р(七)加强督促检查。小康房建设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县将建立小康房建设不定期交叉检查、县级抽查的督查检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