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员工作职责,学生处统一设计问卷,由班级学生代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民主评议。(6月底、12月底系部考核)评议结果系部评议30分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由系部考核小组组织代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学期系部考核)综合奖励,根据工作实际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1.在学院组织的辅导员业务比赛(职业能力比赛、辅导员工作论坛、辅导员说学生工作)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分。辅导员沙龙等学工工作表现突出者,酌情加3-5分。查看材料2.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比赛、获奖成果、论文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4、3分。市级成果、奖励、论文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查看材料3.获得学院文明宿舍,一个加1分。查看材料4.所带班级被评为院、市、省、国家级先进(优秀)班集体的分别加2、4、6、8分;查看材料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查看材料6、学生参加省、市级文艺、体育等文化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分别加5、4、3、2分;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计最高级,不累加)查看材料7.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文章每篇4分,中文核心期刊另加2分;查看材料8.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敢于创新,创新举措成效明显,或被学院推广者,可自行申报加分项目,经考核认定后酌情加2-10分。查看材料9.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200人以内,每少10人减0.5分;超过200人的,每超20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兼任系部团总支、学办任务的辅导员,每兼任一项工作按带学生80人计算。查看材料10.由学院、各系交办的临时任务,组织有序、完成效率高、质量好,按项酌情加1-2分。查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