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3)各项制度不完善扣 1-2分,制度执行不力的扣 1-3分。两项以上(含两项)不符合得 0分。学校财产管理不到位的扣 1—5分。以上几项及校园“五化”工作搞不好酌情扣 1—5分。(1)未对教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的扣 4分。(2)考核不严格执行标准、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扣 2-3 分。(1)幼儿园发生重大事故及有情况不报或上报不及时, 酌情扣 1—3分。(2)未能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每项扣 2分。(3)未能做好各项保健、卫生消毒工作,无传染病蔓延;后勤、食堂工作责任不到人。每项扣 1分。(4)安全不到位,有举报、有媒体曝光、家长上访,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5)安全工作不到位的扣 3分。两项以上(含两项)不符合得 0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参加考核。未落到实处的扣 1—3分,未落实的得 0分。(1) 能将课题与教研工作有机结合, 促进教师、幼儿及教育质量上网共同提升,材料不齐全,形式化得扣 1—2分。(2)没有相应的立项课题扣 2分。(3)其中三项都不符合得 0分。违规每项扣 2分。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不到位的扣 1—4分。每一项不符合扣 2分,两项以上不符合 0分。有一名幼儿无学籍的扣 0.1 分,学籍填写不完整的扣 1分。不按学籍管理程序执行的扣 1分。符合加 1分,不符合不加分。此项 1分,符合加 1分,不符合不加分。获得国家、省、地、县、各级表彰依次加 2、1、 0.5 、 0.2 、分(以最高级别计算)。累计得分不超 2分。凡参加一项次计 0.5 分, 活动取得国家、省、地、县奖励的每项次分别加 1、 0.5 、 0.2 、 0.1 分。满分为 1分,不累计得分。得分居第一名者计 2分,其余的按比例评分 1、 0.5 分。本项 1分,完成加 1分,没有完成不得分。不累计加分。符合每项 1分,不符合不加分。不重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