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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上传者:upcfxx |  格式:xls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为止。主要街区墙体表面无褪色、泛碱、发霉、污染等情况。主要街区幕墙、空调室外机、晾衣架、防盗窗等安装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集镇主要建筑物(三层楼以上、近期无拆迁装修)亮化美化, 有轮廓灯等。(重点镇) 整治类别整治标准评分细则得分户外广告提升(10分) 主要街道两侧无违法设置的高立柱广告。发现一处扣 1分,扣完 10分为止。主要街道两侧无楼顶广告。无占道摆放的广告牌、灯箱等可移动的广告。集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要求,无残旧、破损、空缺的布幔、条幅、店招店牌。街道、干道两侧无乱拉横幅标语、无乱贴小广告、无乱涂乱画现象。市政配套提升(10分) 集镇道路标志标线、路名牌、禁停、禁鸣、限速等设置合理、清晰,沿线单位门前道口警示桩、减速垄、停车让行标牌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应设交通信号灯诱导交通的路口,设置率达 100% 。(重点镇)发现一处扣 1分,扣完 10分为止。集镇至少有 1处货运车辆停车场,1-2处小型客车停车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停车有序管理。(重点镇) 集镇主要道路安装路灯。集镇公交站台设置合理,公用座椅配备完善,路线导视牌清晰、有序。(重点镇) 集镇建成区雨污水管网完善,设置合理,排水畅通,雨天无大面积积水。围墙美化提升(10分) 集镇及干线道路可视范围内所有在建、拆迁、收储地块进行实体景观围墙遮挡。(重点镇)发现一处扣 1分,扣完 10分为止。主干道建设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2.5 米,次干道围墙高度不低于1.8 米。(重点镇) 围墙图案或文字色彩应柔和自然、美观大方、用字规范。(重点镇) 绿化补缺提升(10分) 集镇建成区内所有道路栽植行道树,半径大于 10厘米,间距不大于 10米发现一处扣 1分,扣完 10分为止。镇内主要道路绿化按规定的树种、规格补缺。绿化管养制度齐全,资金落实;绿化长势良好,修剪得当,无杂草,无干枯死树。总分(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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