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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反垄断(2015年9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x  |  页数:20 |  大小:2582KB

文档介绍
第一笔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以来,监管机构向汽车行业开出了共计19.072598亿的罚金,处罚对象包含了上游的零部件生产商、中游的汽车整车制造商、以及下游的汽车经销商等汽车行业内各类型的企业。日期受罚单位处罚金额处罚原因2014/8/13湖北四家宝马经销商162.67万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该处罚为汽车反垄断首个罚单。2014/8/2012家日本汽配企业(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12.354亿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日本轴承生产企业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2014/9/11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2.4858亿;2996万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此次为整车制造商首接反垄断罚单。2014/9/11克莱斯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克莱斯勒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168.2万;214.21万克莱斯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通过限定转售价格、售后价格两方面进行价格垄断。2015/4/20奔驰;奔驰南京、无锡和苏州三地经销商3.5亿;786.9万奔驰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该次处罚创汽车业反垄断金额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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