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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法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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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答案为 C. ?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 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 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B.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C.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D.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故选项 A为正确表述。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选项 B为错误说法。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选项 C为正确说法而选项 D为错误表述。? 【答案】: AC ?甲于 1990 年与乙结婚, 1991 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 10 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 2003 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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