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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电大《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95KB

文档介绍
王某的生活补助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是属于婚姻法第18条的情形,即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归王某个人所有;张某分得的遗产6000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分割。Р一、填空(每空2分,共16分)Р1、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 1981 )年( 1 )月(1)日起施行。Р2、修改后的《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Р3、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 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Р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 18周岁)时为止。Р二、多项选择(每题3分,共27分)Р1、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BD )。Р A. 法院应当受理王某起诉的离婚案件Р B.王某与武某的婚姻关系无效Р C. 法院对王某与武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Р D.法院对这起纠纷应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Р2、王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王某抚养。1990年王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王、赵二人共同抚养。后王某因车祸死亡。王某死后,( BCD )。Р A. 任与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Р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消除Р C. 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作出安排,才可能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Р D. 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Р3、公民甲乙离婚,其一子丙12岁。由女方抚养,由甲方每月付给丙生活费2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甲方应付给其子丙生活费的期限应该( BC )。Р A.由夫妻甲乙双方协商Р B.至其子丙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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