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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课件专业知识培训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19 |  大小:237KB

文档介绍
税率。(4)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的费用。【例题2·单选题】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济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B.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不征收契税C.以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D.对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答案】B【解析】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三)契税的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范围之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适用的税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契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依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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