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充分就业,是指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处于均衡,国民经济的发展充分地满足劳动者对就业岗位需求的状态。Р(三)充分就业的内涵Р二、失业的测量Р(一)失业的概念Р失业是就业的对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接受下述的失业定义:凡是统计时被确定有工作能力,但没有工作,且在此以前4周内曾做过专门努力寻找工作,但没有找到工作的人都被统计为失业者。此外,还包括暂时被解雇正等待恢复工作的人,和正等待到新工作岗位报到,等待时间达30天可到新工作岗位报到的人。Р(二)失业率Р衡量一个国家宏观经济中失业状况的最基本的指标是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 失业人数? 失业率(%)= -------------------------- ×100%? (就业人数+失业人数)?失业人数是指属于上述失业范围,并到有关部门登记的失业者人数。? 该年度有失业经历的人失业者的平均周数?年失业率(%)= -------------- × -——--------------- ×100%? 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 52周Р(三)我国对失业概念的规定Р1.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中以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方式寻找工作的称为“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求职的人员。与此相适应,城镇登记失业率计算公式如下:Р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率(%)= ×100% ? 城镇从业人员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数? 式中,从业人员人数为从同期、同口径的统计报表所获得的数据。Р2.调查失业人员。国际统计局决定自1996年起建立城镇劳动力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其中在城镇调查失业率的统计中,调查失业人员为城镇常住人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