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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学籍管理工作专题培训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6514KB

文档介绍
日常学籍管理工作。1.新生政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育部、总参谋部[2013]8号文件)办理流程:保留入学资格:录取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向县级征兵办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县级征兵办向录取高校招生部门反馈《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名单(新兵交接手续后5日内)——>高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备案手续——>注册完毕具体表述为: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妥受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及征兵办应当认真查验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县级征兵办应当逐一告知入伍高校新生有关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政策,协助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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