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职责12餐饮场所火灾危险性3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措施45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火灾应急处置措施1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职责《成都市消防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六)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七)发生火灾后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消防安全职责?第十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损坏或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改变消防设施用途;(二)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取水码头,堵塞消防通道;(三)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四)在地下室储存或使用甲、乙类易燃易爆固体、液体;(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责任二:刑事处罚(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责任三:追责、问责(不履行职责、不作为)010203责任责任一:行政处罚(罚款、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对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对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违规搭建改变建筑物、构筑物防火条件的,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对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2餐饮场所火灾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