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公示做了规定。Р自主公示和工商部门公示?1、自主公示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决定公示年度内容的,应当自己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2、工商公示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工商机关应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Р7Р六、监督检查? ?1、随机抽查?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与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不同,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抽查企业的名单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随机抽取,但对个体工商户的名单由哪一级工商局抽取,由省级工商局决定。? (注:对个体工商户的抽查,既可以由省级工商局抽取,也可以在省级工商局的指导下,由下级工商局抽取,具体下级没有明确)。Р8Р2、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 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注:企业抽查时,并不公示企业名单,个体名单公示,企业和个体责任不一样)? 第十二条规定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举报。? 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Р9Р3、因不报年报而被标示为异常经营状态的公示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注意:如果工商户在下一年度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应当将该个体工商户列为正常经营状态,不将补报年度报告作为列为正常经营状态的条件。? ?4、因年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地址失去联系而被标示为异常经营状态的,在个体工商户改正年报内容或重新取得联系前,一直要将其标示为经营异常状态(注:企业未异常名录)。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