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在此基础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组织,与原《启规》编写执笔人许希元和主审人梁兵、以及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共同进行了讨论和修改,两位原《启规》编审老领导对行业标准《启规》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在送审稿讨论之前,又通过函审的方式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在送审稿审查修改之后,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一次讨论修改。经过近两年的编写、审查和修改,2009年7月22日行业标准《启规》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批准。1.由原电力工业部文件变为了行业标准。满足了规范要求,理顺了关系,符合我国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形势,适应性更强。2.结合我国当前的电力体制,总结和吸取了成功的工程建设经验,更加明确了工程建设机组试运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增加了监理单位的职责。二、行业标准《启规》的创新点与特点3.在试运阶段和交接验收的划分、参建单位的责任划分上,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即与国际接轨,又充分考虑到中国国情,界限更清晰、更明确。4.在结构编排和内容上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以使条理更加清晰、明确、合理,可操作性更强。二、行业标准《启规》的创新点与特点1.标题的不同不论原《启规》还是本行业标准《启规》,其内容实质都是对火力发电建设工程中机组调整试运和交接验收的组织和管理的规定。因此,行业标准《启规》的标题对原《启规》的标题进行了修改,以使其标题与内容更加明确和统一。三、行业标准《启规》与原《启规》的不同之处●火力发电取消了原《启规》标题中“火力发电厂”中的“厂”字。这里主要是区别于“水力发电”、“风力发电”、“核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泛指利用燃烧技术的发电,如:燃煤、燃油、燃气、燃烧垃圾或生物质等。1.标题的不同●建设工程取消了原《启规》标题中“基本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二字,就是指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1.标题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