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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ppt  |  页数:25 |  大小:78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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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出生,终于死亡。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案例分析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赔偿。【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案例分析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赔偿。【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为小强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付某作为小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③、法人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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