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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2、依法保护人身权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4 |  大小:23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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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营养费、护工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赔偿金。РР第三页,共24页。РРР某工厂与员工签订合同时约定:厂方必要时有权对员工进行搜身,员工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厂方认为对员工搜身基于员工自愿,并不违法。? 您认为厂方说法对吗?Р法定高于约定,“自愿”非真实意思表示РР第四页,共24页。Р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搜身只能由特定机关工作人员(警察)进行?实行同性搜查(男警察不得对女性进行搜身)РР第五页,共24页。РР三少女遭车祸赔偿相差12万--? “同命不同价”Р2005年12月15日凌晨6时,在重庆市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3名花季少女同遭车祸丧生,3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但不同的是,遭遇同一车祸的两个城市女孩都得到20多万元赔偿,而死者何源的户口在江北区的农村,肇事方只能给何源父母赔偿5.07万元,再加上丧葬费等费用,顶多赔偿5.8万余元。Р你如何看待这一理赔方案?РР第六页,共24页。РРРР第七页,共24页。РРРРР第八页,共24页。РР一副“女骨”卖价3.5万左右,高额利润诱发系列恶性案件。一个刚被“嫁”出的智障少女,10余天后却成了一个死者的“阴婚”媳妇,杀害她的正是当初上门提亲的媒人。驱动“杀机”的是女尸买卖的高额利润与“冥婚”盛行下“供不应求”的女尸“市场”。РР第九页,共24页。РР自我命名改名权(他人不得干涉)?姓名使用权(独立使用自已的姓名)?侵犯姓名权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不使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盗用与假冒);?侮辱他人姓名。Р姓名权РР第十页,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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