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含义:?(a) 国务院批准的中央直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属企业的有关资产重组事项。例如,中央某集团将全资子公司的优良资产剥离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再将其股权划入境外公司的经济行为。?国务院交办的个案事项?b.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人们政府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的范围,由省级财政部门(国资,下同)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有关实施细则中做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C.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a)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核准;?(b)国务院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中央和地方的,由财政部负责核准;? d.对需核准的评估项目,占有单位在委托评估机构之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关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2) 核准工作程序和应报送的文件?a 核准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a) 占有单位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上报其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初审,经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占有单位应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b) 财政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要求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审核,下达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审核。?b.占有单位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文件:?(a)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转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准的文件;? (b)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c)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d)资产重组方案或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其它材料;?(e)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软盘);?(f)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