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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电信诈骗防范知识教案编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8 |  大小:6695KB

文档介绍
银行工作人员不接触,加大了确定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方面的困难。2作案方式信息化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电信“互联互通”科技便利,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群发群拨短信、电话,落地接入本地电信、移动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短时间内转存、分解,利用自动柜员机多处分散提现,为案件调查、赃款控制、追缴带来相当难度。如在实际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显示公安机关电话号码,骗取受害人信任,成功实施诈骗。3作案手段智能化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缺乏相关法律常识的特点,冒充电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人员,往往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证号码涉嫌经济犯罪为名,以没收资金为威胁,以核对存款为理由,通过语言对话进行心理暗示,电话遥控受害人转汇资金存款,环环相扣,令受害人短时间内难以察觉。实际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查办经济案件、涉毒案件为由进行诈骗。为防止受害人因报警及时造成帐户资金冻结,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异地作案,即甲地拨打乙地电话实施诈骗,遥控受害人向异地指定银行卡转汇资金,随后网上分解资金,丙地提取现金,给公安机关冻结资金流向、调查固定证据带来相当难度。如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中,嫌疑人在山东乳山办卡,在湖北武汉诈骗,在江苏南通取款,地域横跨三省。上述案例中,提款人为防止被抓获,在广东珠海、东莞、深圳、广州市等多地活动,在每一座城市落脚不超过2天,甚至深入内地湖北武汉市、湖南长沙市、江西九江市取款,为案件侦办造成困难。4作案地域跳跃化6犯罪组织职业化电信诈骗犯罪往往由多人共同实施,相互间有明确分工,既有策划整个诈骗活动的“指挥组”,也有具体实施对话诈骗的“导演组”,同时还有专门负责网上转存、资金分解的“转汇组”及组织实施取款提现的“取款组”,各环节互不接触,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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