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加之,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采用网银系统转存及分解资金、自动柜员机提现等手段,与银行工作人员不接触,加大了确定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方面的困难。Р2Р作案方式信息化Р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电信“互联互通”科技便利,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群发群拨短信、电话,落地接入本地电信、移动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短时间内转存、分解,利用自动柜员机多处分散提现,为案件调查、赃款控制、追缴带来相当难度。如在实际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显示公安机关电话号码,骗取受害人信任,成功实施诈骗。Р3Р作案手段智能化Р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缺乏相关法律常识的特点,冒充电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人员,往往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证号码涉嫌经济犯罪为名,以没收资金为威胁,以核对存款为理由,通过语言对话进行心理暗示,电话遥控受害人转汇资金存款,环环相扣,令受害人短时间内难以察觉。实际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查办经济案件、涉毒案件为由进行诈骗。Р5Р受害人群不特定化Р犯罪嫌疑人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侵害对象除地域集中外,无其他特定条件,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个体业主、公司职员、大学生,也有企业职工、普通民众。特别是大学生、中老年人由于信息相对封闭,对防范宣传不敏感,对骗子使用现代手段作案不了解,极易上当受骗,将绝大部分存款转汇,造成财产损失。Р6Р犯罪组织职业化Р电信诈骗犯罪往往由多人共同实施,相互间有明确分工,既有策划整个诈骗活动的“指挥组”,也有具体实施对话诈骗的“导演组”,同时还有专门负责网上转存、资金分解的“转汇组”及组织实施取款提现的“取款组”,各环节互不接触,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