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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评估细则"解读学习课件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57 |  大小:607KB

文档介绍
定出了本细则。2细则内容行政组织管理与实施(69)基础实施(42)膳食营养与管理(54)健康检查与防病(51)卫生消毒与传染病预防(50)伤害预防(34)3行政组织管理与实施行政管理人员配置健康教育一日生活安排体格锻炼信息收集4行政管理(标准)园(所)长是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园(所)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熟悉卫生保健业务。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和定期卫生检查、考核制度。实行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5行政管理(评审要点)园(所)长全面负责园(所)卫生保健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园(所)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园(所)长应熟悉卫生保健知识及本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本年度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保育员、炊事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期由园内卫生保健人员组织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各项制度齐全。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园(所)实施各类人员(园长、分管园长、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炊事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6人员配置(标准)按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按照80-120名儿童配备1名炊事人员的比例配备炊事人员。7人员配置(评审要点)必须配备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医护人员或经过医学专业培训1年以上的相关人员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卫生保健人员每年经过培训并有合格证。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8健康教育(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定期向家长、保教人员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定期更换宣传橱窗。9健康教育(评审要点)每学期对家长进行一次健康讲座。每季度至少对保教人员进行一次健康讲座,其中每年至少有2次由卫生保健人员承担培训工作。对儿童的健康教育要体现在教案中。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每月更换一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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