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丽山森林公园案例分析(精选)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果来分析Р 据当地文物部门报告,金山岭长城经营权的转让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开发长城旅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便于筹集资金,用于长城的保护与开发。但事实情况又如何呢?? 自光大公司接手长城管理以后,频频在长城上举办各种商业活动,像“亚洲飞人柯受良飞跃长城”、“城上婚礼”、“烧烤晚宴”、“锐舞派对”等。景区为了方便游人,开山修路,铺大理石板、建索道、滑索、安装彩灯,这些商业活动的举行和大规模的人为建设,在很大程度破坏了长城的文物价值。Р Р 得出结论:Р文化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资源,其无形资产很难评估,一旦遭到破坏损失也难以估测、不可挽回。因此,这类景区不适合采用经营权转让的方式,而应该采用旅游资源国家所有,政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直接经营管理, 由当地政府进行监督的模式。Р旅游资源的经营权要依照各景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选择地进行转让。?1.人造景点以及景区的物业、娱乐设施等项目可以大胆地放开经营权,吸引社会力量。?2.普通的文物、自然资源在慎重选择经营者、严格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也可以转让经营权。?3.而联合国自然、文化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资源,其无形资产很难评估,一旦遭到破坏损失也难以估测、不可挽回。因此,这类旅游资源最好由国家来经营、管理和保护。Р是否所有的景区都不适合进行经营权的转让?Р对于第1、2类景区来说:Р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不开发利用就是极大的浪费,商业运作不但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最好的开发可以带来最好的保护。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把旅游资源当作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市场运作.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快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的转化过程,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能以最好的开发带来最好的保护;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资金政府投入不足的现实背景下意义重大.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