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担保单位、虚设抵押物等;(9)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10)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用于高风险经济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11)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骗取贷款的常见表现(12)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13)贷款实际为自己使用,但是为了逃废银行债务,而声称自己只是名义借款人,把偿还贷款的责任推到另外一个毫无清偿能力的所谓“实际用款人”身上;(14)空壳公司借贷,实力公司经营,致使银行债务悬空;(15)同一发起人成立的公司贷款之后,为了逃废银行债务,而又另外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致使原负债公司没有履约能力;(16)将自己的近亲属分成两个或几个公司的股东分别成立公司,甲公司借贷,乙公司经营,赔钱是甲公司,挣钱是乙公司。(17)借款注册成立公司,然后再采取各种办法抽逃注册资本,致使企业大大降低的偿债能力。(18)以房地产或机械设备办理抵押贷款之后,又采取种种手段(或租赁承包占去了使用权,或干脆变卖抵押物),致使抵押形同虚设,逃废信用社债务;骗取贷款的常见表现(19)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赌博、炒股等违法犯罪和高风险活动;(20)贷款后人去楼空,举家外逃,再也无法联系到借款人,致使信贷资金无法追回;(21)贷款企业或个人将自己的财产办理假租赁、假转让、假抵押,致使银行债务悬空;(22)利用假判决、假调解,将本该清偿贷款的财产过户给他人,导致借款企业名义上没有偿债能力;(23)一人拥有两个以上身份证明,用甲身份证贷款,用乙身份证经营,催款时谎称只有一个没有贷款的身份证,骗取贷款后拒不偿还;(24)改变借款人住址、改变家庭成员关系,骗取贷款后,无法到提供的借款人地址或家庭成员主张债权;(25)利用假离婚、假分家将财产转移,致使借款人没有履约能力;(26)提供虚假的企业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