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统计范围哪些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怎样确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什么时候开始报送统计报表?谁负责报送?第二部分统计范围一、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如果一个建设项目从开始施工到完工都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则此类项目不应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报。第二部分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固定资产投资:实物投资,以机器、设备和建筑物为承载。(1)房屋类:包括生产经营用房、办公用房、文化体育用房等建设。(2)构筑物类:包括道路、桥梁、管道、水坝、井、塔、槽等建设。(3)机器设备类:单纯购置设备必须是新设备的购置。第二部分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具体包括:1.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在本年开工或往年开工本年继续施工的新建、扩建建设项目。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铁路干支线、码头泊位等扩建项目;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没有折旧资金或固定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的项目。第一部分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具体包括:2.经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或由企业或单位自行决策进行的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为了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对现有企、事业单位原有车间、生产线的工艺、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或设备、建筑物更新,以及与生产性主体技术改造和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为了改善原有交通运输设施、港口码头的运输条件,提高运输、装卸能力,而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为了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或综合利用原材料而对现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