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教委发出紧急通知,宣布停课2周,学生在家隔离,体现了对全市中小学生的关爱,而N市组织小学生到人群密集的街道进行义务劳动,且未采取任何措施,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没有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保护的职责。2。未成年人应不应该上预防非典第一线?鼓励学生参加必要的社区服务、公益劳动,采取恰当的方式是可以的,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防非宣传出发点是好的,但采取的方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非典疫情肆虐时期,应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未成年人不应该上抗击非典第一线。护佑生命安康学习目标:1.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2.学会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校园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2002年9月23日,某中学晚自习结束以后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拦坍塌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当日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2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个台阶处,楼梯护拦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往前拥挤,酿成事故。这起事故中应追究哪些人的责任?应吸取哪些教训?这起事故中应追究学校校长、后勤安全工作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值班领导以及建筑商的法律责任。吸取的教训包括:1、高度重视学生在校的生命健康问题,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安全隐患,3、要确保学生学习场所活动场所的安全,要加强管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秩序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等。案例二:2001年,9月5日,东北某地11所学校的2300多名学生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起因是某公司向学校提供的、并且学校要求学生必须服用的豆奶中的志贺氏杆菌超标,因而造成学生恶心、呕吐、腹痛、发烧等症状。在这起事件中,豆奶是学校所提供的,因此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凡是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都不符合标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都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