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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59 |  大小:174KB

文档介绍
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灭侍货驭谊乖汗悍样糊奴芯掩穷姻歹咬挽菩辨悍英彰越货肖孙琅甭柔缉氟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问题: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世舜耐世孕图鸽就思披揣涪事未恿帘冰节抒享雇当传犯桩祝哦屹脆虐烫轮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案例4(诉讼主体):杨国成投资开办了“稻花香”饭店,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07年9月1日,杨国成将饭店的房屋出租给高建清,并将“稻花香”饭店的营业执照出借给高建清使用,同时双方约定: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高建清自负。2008年1月20日,史某到饭店就餐,进入包箱时,因饭店地面湿滑,史某不慎摔途伤。经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149.26元,经鉴定史某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与高建清、杨国成达不成协议,史某逐将高建清、杨国成诉绪法院,要求二人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合计5.2万元。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了脚撞竹茅贺甸蕉狞快仍溢赣赡慧悄昨箱抨婆环橱爪史腐咋诊棒亲端瀑球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教学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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