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下列船舶上服务的海员除外:? (1)军舰、海军辅助舰艇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 (2)渔船? (3)非营业性的游艇? (4)构造简单的木船РSTCW公约Р《STCW95公约》新增的内容? 与《STCW78公约》相比,《STCW78/95公约》除了结构方面的变化,主要增加了下列内容:? (1)全面、严格、多方位的遵章核实机制,包括对缔约国主管机关的监督、对船舶和船员的港口国监督、对方便旗船舶海员发证的监督等。? (2)加强对海员的实际技能培养和评估,并规定海员必须接受系统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3)对海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定必须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并受到连续的质量控制。РSTCW公约Р(4)允许重组传统的船上岗位分工体系,引入适应先进自动化船舶的“职能发证”体系。? (5)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多种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 (6)严格并扩大对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 (7)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下保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要求。РSTCW公约РSTCW 规则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及其主要内容? 1.《STCW规则》A部分? 在本部分中,将在适任标准中规定的应具有的能力归纳为以下7项职能。?1)航行 2)货物的装卸 3)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4)轮机工程 5)维护和修理?6)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7)无线电通信?和3个责任级别?1)管理级 2)操作级 3)支持级РSTCW公约РA部分作为强制性规定,给出了海员最低适任标准、特殊培训和专业培训的要求、发证标准以及海员值班标准等。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和《STCW78/95公约》的缔约国,已将这些标准全部形成履约文件,并作为国家法规性文件由主管机关颁布施行,如本章中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