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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课件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40 |  大小:242KB

文档介绍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Р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性质Р法定责任OR合同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是否需要考虑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能否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减轻自己的责任?) ?受害人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机动车一方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对保险公司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结论:法定责任Р一)确定标准----运行利益运行支配Р运行支配,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应作为责任主体。?运行利益,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谁应作为责任主体。Р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类型分析Р1.支配权关系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2.所有权关系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主体Р相关司考题Р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通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卷三21题,单选)?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 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CР相关立法Р道交法76条:?(修订前)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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