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保证了收支管理的完整性。同时,为满足结转和结余资金分级和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度》在结余的管理上作了较大修改。Р*Р主要内容Р一、收入管理?二、支出管理?三、结转和结余管理?四、专用基金管理Р*Р一、收入管理Р1、基本修订情况?新《制度》第四章《收入管理》共有四条,明确了收入概念、收入按来源的分类、收入与收费的组织、收入上缴的规定。Р*Р一、收入管理Р2、收入的概念(第19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Р【解析】?(1)是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取得的?(2)依法取得的?(3)来源是多渠道和多形式?(4)是非偿还性资金Р*Р一、收入管理Р高校Р收入Р收入Р按来源Р事业收入Р财政补助收入Р上级补助收入Р其他收入Р附属单位上缴收入Р经营收入Р教育事业收入Р科研事业收入Р财政教育拨款Р财政科研拨款Р其他经费拨款Р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Р*Р一、收入管理Р主要修订内容:? 1.按照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将财政补助收入中“各类事业经费”改为“各类财政拨款”。? 2.将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3.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Р*Р一、收入管理Р(1)财政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Р主要变化点:? 1、扩大了范围。? 2、缩小了口径。由原来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Р【解析】? 1、“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是指高等学校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直接从同一级次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在账务处理上作为“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